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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增添网购食品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5-01-04 资讯来源:我要测

1月3日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网购食品如今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比如,在家中,足不出户,就可以吃到来自天南海北的美食,但方便的同时也有不少消费者遭遇过网购食品“变质”的尴尬。刚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就保障网购食品安全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北京的潘小姐在网上购买了某著名品牌的鸭翅,可是拿到手却发现已经变质了。

  正在修改的食品安全法专门对网购食品增加了相关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在审议过程中,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食品贮存、运输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除食品生产经营者外,还有一些专业的仓储、物流公司也从事食品的贮存、运输活动,应当对其加强管理,建议在法律中作出明确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介绍说: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30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