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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公然售卖过期化妆品 店主称都已标示明白

发布时间:2016-11-15 资讯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13日消息(记者冯悦)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在刚刚过去的“双十一”,网络电商平台上价格低廉的化妆品得到不少消费者的青睐。但是,你是否知道,有多家网店竟然公开售卖过期化妆品,有的甚至还是假冒名牌化妆品。这不仅危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呢?

几天前的双十一,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了多种促销优惠活动。在这一节日狂欢中,化妆品网店也不甘示弱,成为了双十一活动不可缺少的主角。

北京冯先生的妻子在某知名网站上看中了一款进口化妆品碧欧泉,市场价为530元,该网上的价格仅为255元,相当于打了5折。然而,冯先生和妻子满心欢喜的购买之后,却在不经意间发现了问题。

冯先生说:“这款产品的批次号、生产日期都没有标明。查阅后发现该产品已经过期。我们就非常吃惊。(该产品)批准文号和对应的产品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产品,也就是说,碧欧泉的产品身上所标注的进口产品批号,实际上是一个日本公司所拥有的。”

在一份由中国质量万里行和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等权威机构发布的《中国化妆品安全指数报告》中显示,网络中销售的化妆品至少有两成是假冒产品。每十位消费者中就有九人对化妆品真伪问题产生质疑。中国质量万里行负责人刘大平介绍,这个报告主要是比对了国内外的100多个化妆品企业的全网出货和销售的数据,得出的结论就是网售假冒化妆品占两成。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网购化妆品投诉案件中,皮肤损害的案件占4成,其中,消费者反映最多的是化妆品皮肤病问题。中国质量万里行负责人刘大平介绍,2013年是2000多条化妆品投诉,这一投诉量比以往翻了3到4倍。电商的投诉占到2000多起投诉中的一半。国际一线品牌(化妆品)被仿冒的最多。商家模仿大牌企业利润率最高,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购买韩国化妆品。

记者调查发现,网络上不少店家靠低价吸引消费者,对过期化妆品明码标价进行出售。这些店家大多标明“已过期”,更是根据过期时间的长短来定价格。有些化妆品过期近一年,仍在销售,而且有不少顾客购买。对于购买过期产品会不会有不安全的因素,一名店主表示,“愿打愿挨,我也没有强迫顾客买。”

好在,购买过期化妆品的消费者并不都是涂抹于肌肤,有些是用做他处,比如:将过期化妆品是用来擦皮衣、皮沙发等。

尽管这样,医生还是提醒消费者,化妆品在过期后容易氧化变质,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另外,律师表示,销售过期商品本身就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无论是否明确告知产品已经过期,这样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消费者可以据此向商家进行索赔。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邱宝昌指出,网购平台,如果明知或者应知它销售的商品是虚假的,不采取措施去屏蔽,那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另外,虚假承诺、虚假宣传是欺诈消费者,平台有连带责任,原来是退一赔一,现在是退一赔三。不足500元按500元算。所以,平台的责任、电商的责任是很大的,应该要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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